当前位置:首页 >>青房网资讯 >>购房常识 刚搬入免费房物业就收4千欠费 空置房也须交纳物业费 http://qd.sdfdc.com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 陈小宁 杨海涛 卢刚 罗阳辉 2008-08-04 10:10:46 

   疑问:刚搬来补交物业费?

  老赵搬进的是美国朋友的房子。据他介绍,房主是美国人,前些年在青岛买了房子,2006年回国。这套房子有一百四五十平方,两年来一直闲置,未能出租。最近,美国朋友想让老赵跟老伴搬进去住,免收他们房租。可老赵刚搬过去,小区物业公司就追要两年的物业费总共4000多块钱。

  让老赵最想不通的是:房子两年都没人住了,为什么还要补交之前的物业费?

  空置房也须交纳物业费

  带着老赵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天欣物业公司咨询处的负责人陈先生。陈先生表示,各物业公司收物业管理费必须严格遵守《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从房屋产权交付给业主之日起,业主便开始享受小区物业的服务,并有义务交纳物业管理费,对此《新物权法》中也做了部分规定。而对于有房屋产权但长时间无人居住的空置房,业主仍须及时交纳物业费。

  2005年出台的《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有规定:业主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山东信莱物业公司的田经理向记者解释说,“如果业主将房屋租赁给他人,由谁交纳物业费应体现在租赁合同中,若出现拖欠行为,最终还是要追究业主责任的。”田经理表示,就老赵的情况来说,依照法规,这笔滞纳的物业费应由远在美国的业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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