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青房网资讯 >>政策法规 哈尔滨:户籍在重灾区职工及亲属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http://qd.sdfdc.com 来源: 作者: 2008-05-29 11:13:34 

  从哈尔滨市房产住宅部门了解到,为帮助四川、甘肃等地震灾区人民克服困难,重建家园,哈尔滨市将为户籍在重灾区的职工及其亲属提取公积金开辟绿色通道。这意味着只要在哈尔滨市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无论是否买房,地震重灾区户籍的人员均可一次性领取公积金,用于重建家园。

  根据哈尔滨市新出台的规定,凡是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及直系血亲户籍在四川省、甘肃省等地震灾区中受灾严重县(市、区)的,均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职工需在今年12月31日前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情况属实的,按照新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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